文字解读:《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2 17: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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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农牧发【2022】106号)
现就《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背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14号)《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字〔2022〕15号)要求,对列入清理范围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涉及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件,征求相关科室、单位等意见后,最终提请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经清理,决定对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有效,对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并将目录以《通知》公开发布施行。
解读单位:通辽市农牧局
解读人:季静
联系方式:0475-823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