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

发布时间:

2024-07-01 11:44

信息来源:

通辽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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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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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巩固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牧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牧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起草农村牧区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政策,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电话:0475-885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