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15:12

信息来源:

通辽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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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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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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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通辽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乡村振兴局紧紧围绕各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体做法如下:

(一) 主动公开情况

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及时发布和更新本单位工作动态。2021年利用我局官方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0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9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710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7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33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通辽市乡村振兴局”等新媒体信息平台,共发布信息共计2021条,关注量3957人次,阅读量142707次。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信息报送渠道,由市级部门发文要求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定期报送本地区实时信息,并建立信息报送积分及考核制度,将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了更好地宣传通辽市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情况,宣传本地区典型经验和做法,市乡村振兴局运维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官方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乡村振兴动态”“乡村振兴要闻”等多个栏目进行乡村振兴信息公开,运维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通辽市乡村振兴局”等新媒体信息平台,坚持每日更新推送信息,专人维护全年无休。

(五)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组织领导,形成分管领导为组长,宣教科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工作人员任组员的组织架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工作,根据公文流转程序,由领导签转布置到人,科室根据文件尽快落实,并实时反馈报告,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运维中心抽查到的问题及时整改,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自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依然存在着标准质量不高,公开信息便民性不强,有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今后,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

首先加强培训、学习力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努力构建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三是提高时效性。针对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对公开内容、信息进行及时调整、更新,使广大公众能获取及时方便的服务。四是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是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作为年度重点工作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 45号)等文件精神规范了通辽市乡村振兴局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要求,切实规范本机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

 

 

                              通辽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9日